韩城市人民政府
关于使用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新包装袋的
通 告
为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、规范花椒市场、提高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辨识度、提升品牌形象和影响力,我市决定于2021年9月23日正式启用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新包装袋。
一、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新包装袋突出四大特点
(一)突出花椒形象。包装袋以红色为主色调,新增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产品简介,诠释了韩城大红袍花椒“粒大肉丰、色泽鲜艳、香气浓郁、麻味纯正”的特点,商标位于包装袋正面醒目位置,便于区分真伪。
(二)突出包装质量。包装袋分为内外两层,均采用食品级材料,双层保护,保障花椒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品质。包装袋分为25KG、30KG、50KG三种规格。
(三)突出产品安全。新增产品溯源二维码,通过扫描二维码可显示产品名称、产地、防伪码、简介、包装袋生产商资格证等内容,对出售的韩城大红袍花椒进行溯源追踪。
(四)突出韩城文化。新增鲤鱼跃龙门标识暗花,寓意做事坚持不懈、锲而不舍、迎难而上、方可成功,充分体现韩城历史文化。
二、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新包装袋的印刷、销售及管理等事项由韩城市城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。
三、使用须知
(一)购买使用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新包装袋需提供在韩城注册的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(经营者)身份证等相关资质。
(二)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新包装袋作为辨别韩城大红袍花椒真伪的其中一项重要依据。
(三)销售网点:韩城市芝阳镇国家·韩城花椒产业园区。联系人:周 军 联系电话:13992345337
(四)结合相关法律法规,职能部门将依法对花椒市场规范经营进行专项整治。
四、实施要求
自通告发布之日起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原包装袋自行作废退出市场。所有从事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经销的市场主体,都应提高认识,加强自律,诚信经营,积极按照本《通告》的要求,更换使用“韩城大红袍花椒”新包装袋,于2022年5月起对新包装袋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整治,对违反本《通告》规定行为的市场主体,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公安局、农业农村局、花椒产业发展中心等职能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。
五、鼓励群众举报,加强社会监督
对群众举报和投诉未经许可印制、使用、销售本包装袋和扰乱市场的行为,要一查到底,严肃处理。举报者信息将严格保密,确保举报人身安全。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,每次给予1000元奖励。
六、其他
本通告事项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,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,本通告解释权归韩城市人民政府所有。
举报电话: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913-12315
韩城市花椒产业发展中心 0913-5205235
韩城市城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0913-5165921
韩城市人民政府
2021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