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告
根据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》、《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》等规定,经评审审核,批准以下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,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,自即日起实施保护。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产品予以公布。
序号 |
申请人 |
产品名称 |
1 |
韩城市花椒产业发展中心 |
韩城大红袍花椒 |
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
2022年9月15日
来源: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